孩子在香港出生,涉及在国内办理落户、入学、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等事务时,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会要求申请人办理香港出生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
香港出生证公证认证程序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以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香港出生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是对香港出生证签字属实的认证而不是对香港出生证内容真实性的认证。
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第7条,父母须在婴儿出生后42天内,向出生登记处办理登记。办理前应先向婴儿出生的医院查询,确保其新生婴儿呈报表已送交登记官,之后再到香港政府网站办理预约,预约成功后就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去到所在区域登记处办理出生证明了。
香港出生证是孩子出生后的第一个证件,后续在办理护照或其他证件都是以香港出生证明里的信息为准的,所以父母在办理香港出生证明时一定要检查好出生证里的信息,有错误信息要及时更正。
香港出生证在国内使用时,需要办理香港出生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才能被国内有关政府部门接受。
一般情况下香港出生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处理时间为3-5个工作日,不包含邮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