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认证

在丹麦长期居留(超过6个月)的中国公民,在第三方国家涉及到工作、移民、签证、入学等原因会被政府部门要求提供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丹麦良好行为证明。

丹麦公民在国内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时,或在办理中国永久居留权(中国绿卡)时,相关部门(比如外专局或公安局)会要求您提供在丹麦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丹麦无犯罪报告上并不会明确说明该报告的有效期,但中国政府一般要求无犯罪报告出具时间为6个月内,超出6个月的无犯罪报告将不会被接受,需要重新申请。

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理领事认证&海牙认证

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在丹麦以外的国家及地区使用时需要经过公证认证,而公证认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海牙认证,一种是领事认证。海牙认证只能用在海牙条约国或者承认海牙公约的地区,在我国,承认海牙公约的地区有香港和澳门。文件在以上地区使用时,则需要办理海牙认证。领事认证针对未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文件在我国大陆使用时,则需要办理中国驻丹麦领事馆领事认证。

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所需材料?

1)无犯罪报告扫描件
2)申请人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3)公证认证申请表

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的处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办理时长为3-4周,包含邮寄时间。

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的办理流程

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于在国内工作或申请中国永居时,还需要经过中国驻丹麦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的认证以证明其真实性。

第一步,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到丹麦外交部办理认证;

第二步,将外交部认证后的丹麦无犯罪记录证明送至中国驻丹麦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