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结婚证认证文件主要用于在丹麦结婚的夫妻回国办理户口、房产交易、配偶工作安置、离婚诉讼、签证延期、申请中国长期居留权等。丹麦结婚证系丹麦政府签发的文书,中国政府不直接承认由外国政府签发的文书,该文书必须办理丹麦结婚证认证程序才能被中国政府接受。丹麦结婚证认证涉及公证人公证、丹麦外交部海牙认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认证的翻译件给政府部门,各地各部门对翻译机构的要求不同,有些需要国内指定公证处翻译,有些接受翻译公司翻译的版本,有些部门接受申请人自己翻译的文书,具体要求请与当地政府部门确认。
在丹麦登记结婚,需要先在国内准备相关公证文件并开具单身证明,单身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准备好相关材料后,要先通过政府网站申请结婚,资料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和市政厅预约登记结婚日期和地点。之后在指定的日期后再到市政厅登记结婚,相关手续办妥后两人就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政府部门就会给您签发结婚证了。
1)公证认证申请表2)丹麦结婚证扫描件3)夫妻双方护照首页扫描件及在丹麦居留身份证明扫描件
一般情况下丹麦结婚证认证办理时长为4-5周,包含邮寄时间。
第一步,丹麦结婚证经当地公证人公证;
第二步,将公证后的丹麦结婚证提交到丹麦外交部办理海牙认证。